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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残疾人及伤友骨干心理重建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残联康复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康复部,黑龙江垦区残联康复部、肢残人协会:

  根据“十三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国残联开展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工作安排,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中国残联康复部、中国肢残人协会定于2018年11月在北京举办全国残疾人及伤友骨干心理重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10日-28日

  二、 培训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年轮康复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情绪管理:促进个人身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人际关系:使人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有助于残疾人及伤友骨干更好的适应社会。

  (三)抗压能力和抗挫能力:提高抗压、抗挫能力,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遇到挫折时能有效调动心理资源来应对。

  (四)婚姻、家庭、亲子关系:更好的经营维系一段亲密关系,提高家庭幸福的能力。

  (五)回归社会能力:正确认识自我,坚定信心,主动回归社会,勇敢参与到国家建设中来,彻底摆脱因残缺导致的心理阴影,积极奔向新生活,实现自强不息的人生价值。

  (六)就业心理能力:为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及伤友骨干结合生理条件、兴趣爱好提供职业选择策略、方法等咨询和培训,保证后续技能学习质量和今后就业的稳定性。

  (七)专业技能培训:从心理上的树立信心到行动上掌握劳动技能,真正拥有适应社会的心理和行为能力。

  四、 报名对象

  33名具备人员和工作条件的来自全国的残疾人及伤友骨干(见附件2)

  五、其他要求

  (一)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通知及附件均可在中国残联、中国肢协网站下载(http://www.cappd.org/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肢协请于11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传真或邮件至中国肢协。

  (三)培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培训班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残联承担。

  (四)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和撤离,如有提早和延迟,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联系方式

  中国肢协:田 露 010-66580074(传真)

                  李博宇 18901196673

  电子邮箱:smyg_365@163.com

  

  中国残联康复部 中国肢残人协会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

  1.线路图

  2.名额分配表

  3.报名表